工信部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(2018年本)》等公开征求意见
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,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,2019年1月2日,工信部发布针对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(2018年本)》和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(2018年本)》公开征求意见,规范条件对除动力电池外的锂离子电池、正极材料、负极材料、隔膜、电解液生产企业,提出了生产规模工艺技术等多方面条件要求。
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(2018年本)(征求意见稿)中,提出企业的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%,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%,应具有电池循环寿命、正负极材料振实密度、隔膜穿刺强度等产品质量检测能力。
对于由多个单体电池或模组串并联组成的电池组,应具有单体电池开路电压、内阻等一致性评估能力,测量精度分别不低于1mV和1mΩ;锂离子电池符合联合国 UN38.3 测试要求的保证措施等等。工信部将筛选申请的企业公布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。
以下为意见内容:
2019年1月4日 09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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