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版汽车“三包”政策明年起实施:新增动力电池故障相关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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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

 

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月26日发布的信息显示,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(以下简称:新版“三包”政策)已经2021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通过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 

新版“三包”政策新增了动力电池故障相关政策:

 

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(以先到者为准),因发动机、变速器、动力蓄电池、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,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、变速器、动力蓄电池、行驶驱动电机。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。

 

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,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、变速器、动力蓄电池、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,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、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。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。

 

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(以先到者为准),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、制动系统失效、车身开裂、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,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、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。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。

 

此外,在“发动机、变速器、动力蓄电池、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”、“发动机、变速器、动力蓄电池、行驶驱动电机、转向系统、制动系统、悬架系统、传动系统、污染控制装置、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”的情况下,费者凭购车发票、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,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。

 

文章摘自电池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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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7月30日 08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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